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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单位供图
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单位供图
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强化动火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株洲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近期查处一起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违法行为,男子因违规电焊作业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株洲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内一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门店室内装修工地上,男子肖某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大队消防监督员立即当场责令肖某停止违法施工行为,随后依法传唤肖某到消防大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取证发现,肖某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虽未引发火灾,但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处以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日前,大队连同证据材料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处理。株洲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肖某作出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消防提醒,动火作业是指在禁止区内使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等,进行动火作业应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左阳、曾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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