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记者 台雪超
小区管理方将小区2号楼每层的公共卫生间私自占用,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居民反映后,落实到小区管理方确实正在进行改造,目的是改造成普通客房以便于内部使用和后期销售。根据有关规定,金家岭综合执法中队依法对管理方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小区管理方目前已主动对改变的房间进行恢复。
近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街道金家岭综合执法中队接到居民反映,崂山区松岭路某小区2号楼每层的公共卫生间被小区管理方私自占用,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接到反映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落实。
经现场查看,该小区共四座楼,性质为商住两用,2号楼虽单体验收但小区尚未综合验收,小区管理方正利用该时间段对2号楼七层至十三层的卫生间进行改造,目的是改造成普通客房以便于内部使用和后期销售,改变使用面积共126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属于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执法人员立即要求管理方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小区管理方将改建的房屋恢复原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参照《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执法中队依法对管理方作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小区管理方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目前已主动对改变的房间进行恢复。
8月2日,该小区业主代表给执法中队送来了“人民公仆为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下一步,金家岭综合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全心全意为市民排忧解难,努力为居民创建一个安全、温暖、文明、干净的生活环境。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6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Copyright @ 2015-2022 中国砍柴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4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