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晋中介休,一名13岁的小男孩被三名未成年欺凌者逼着吞下粪便的事件引发了多方关注。
现场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小男孩狼狈地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坨粪便往嘴里塞。因为恶心,小男孩几次发出咳嗽干呕的声音。这时,旁边有一个声音威胁道:“咽了,把它咽下去。”之后,又有个声音说:“他想要吐出来”。不知道这些录制视频的霸凌者对小男孩做了什么,只见视频中,小男孩面带恐惧,一边说:“不不不,不用,我吃”,一边将粪便放入了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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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被迫吞下粪便的小男孩已经出现了精神恍惚的症状,在姑姑的陪同下,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7月5日,晋中的警方工作人员表示,三名实施欺凌的孩子均未满14周岁。目前,事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如果有新进展会进行通报。
那么,这三名未成年霸凌者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1、三名未成年霸凌者涉嫌侮辱罪
《刑法》第246条规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按照上述规定,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本案中,3名未成人霸凌者,逼迫受害者吞下粪便,极大的伤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并且还将拍摄的霸凌视频发布到网上,明显属于用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侮辱罪。
2、三名未成年霸凌者因年龄限制,不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本案中,三名未成年霸凌者的霸凌行为涉嫌侮辱罪,而这个罪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要年满16周岁。而实际上,这三名未成年霸凌者不满14周岁,即便被害者提起刑事自诉,也无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三名未成年人霸凌者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3、家长的责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8条规定了,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本案中,警方已对此事件立案。只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能对未成年霸凌者进行批评教育,以及要求未成年霸凌者的监护人对他们严加管教。不过,看这几个未成年霸凌者,行事霸道、欺压他人毫无顾忌,如果其所在学校深感无力管教,可以向有关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评估同意后,将他们送入专门的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4、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了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本案中,虽然这三名未成人霸凌者因为年龄的限制而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其民事侵权责任需要由其监护人来承担。这个包括了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未成年人霸凌未成年人,因为年龄限制,而无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是时候反思法律规定了,莫让法律保护了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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