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6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宝山扬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宝山扬子村镇银行”)存在未按规定审查股东入股资金来源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25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据文号为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6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宝山扬子村镇银行存在四项违法违规:
(资料图片)
——2017年7月,未按规定审查股东入股资金来源。
——2020年10月,个人经营贷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020年12月,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021年,未按规定报送报表资料。
上海银保监局对上海宝山扬子村镇银行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文号为沪银保监罚决字〔2023〕6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叶生茂对上海宝山扬子村镇银行未按规定审查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上海银保监局对叶生茂处以警告,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网站信息显示,上海宝山扬子村镇银行于2018年2月8日正式营业。该行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71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海宝山扬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2022年,上海宝山扬子村镇银行营业收入为1792.74万元,营业利润241.55万元,净利润339.38万元。
简单计算可知,上述125万元罚款占上海宝山扬子村镇银行2022年净利润的36.83%,相当4.4个月的净利润。(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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