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显微镜》栏目长期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将从投资者利益和关切出发,以信披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为准绳,旨在帮助投资者去伪存真,从海量的信披之中透视隐微之处,甄别风险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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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理人: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ST奇信(002781.SZ):连续八年财务造假
4月19日,*ST奇信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显示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总计约17.85亿元,将导致公司经追溯调整后连续五年净利润为负。此外,该公司还在IPO招股书中,虚增2012年至2015年净利润,规模也达到10.26亿元。
公告还指出,上述事项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月20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向*ST奇信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致电询问,对方回复表示,财务造假不是公司一两个人能说得清楚,普通员工也是才知道被监管调查,目前公司各个部门提供资料配合监管调查。公告中涉及被处罚的高管包括财务总监等都已经离职。
“目前公司收到的是监管的告知书,最终处置结果还要看监管最后的裁定书。我们现在是正常上班的情况,公司也还是正常营业。公司是否会退市,要到后续4月30日年报出来之后才能作出判断。”该人士称。
点评:又一家公司因财务造假拉响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警报。4月20日、21日,*ST奇信连续开盘一字跌停,封单均超10万手,市值落到5亿元以下。根据上述公告披露,*ST奇信多年来主要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等方式,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总额,少计成本总额。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信息披露中的关键内容,对于投资者而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事项是了解上市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而做出投资决策的关键依据,然而*ST奇信却从上市前后连续八年进行财务造假,严重危害了信披真实性,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监管秉持“零容忍”工作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活动。
交大昂立(600530):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4月18日,交大昂立公告称,公司3月29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寄送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原告公司股东上海韵简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对公司原董事、高管人员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葛剑秋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公司作为该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4月17日,该案进行了第一次谈话,上海韵简在开庭期间变更了诉讼标的,请求金额达到2.5亿元以上,金额较大。此次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还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告还指出,关于本次诉讼的事实与理由:本次诉讼涉及公司于2015年投资香港上市公司泰凌医药及收购泰凌医药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诉称,各被告严重违反忠实勤勉义务,利用第三人重大资产重组损害公司利益,给第三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记者向交大昂立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致电,对方回复表示,因为涉及诉讼案件公司并不是当事人,而且这个案件仍然在过程当中目前没有定论,一切以法院最后的判决为准。
点评:尽管交大昂立在公告中对于本次诉讼的事实与理由做出简要说明,但是对于投资者而言,仍然无法在公告中清楚了解公告中所指“2015年投资香港上市公司泰凌医药及收购泰凌医药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的详细内容,也无法判断该诉讼结果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对于牵涉重大金额的诉讼事件,需要更为具体的信息披露,才能让投资者有所判断。
药明康德(603259.SH):实控人控制的股东等拟减持不超3%股份
4月17日,药明康德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控制的股东及与实控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不超过8902.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若以药明康德当日收盘价85.62元/股计算,如果股东顶格减持,则减持市值最高将达约76亿元。公告显示,实控人相关方的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计划期间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9月28日。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向药明康德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致电,对方回复表示,减持是公司股东的行为。此次减持主体是实控人控制的股东和实控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公司作为信披主体,也是收到股东通知,按照要求进行公告披露。未来如果这部分股东还要做减持,肯定还要预先披露。
“公司2018年上市,2019年开始一年期的限售股的股东解禁了后,部分股东就开始减持。2022年开始更多的是三年期的限售股的股东解禁后开始减持。这些减持的股东多是在公司IPO之前已经投资了公司。”该人士称。
点评:4月17日,药明康德发布减持公告后,股价连续三日走低,累计跌幅近9%。自2021年以来,上市公司近两年以来连续披露多则A股股东减持计划,但是关于减持原因却仅说明:“减持计划系本次减持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上市公司关于减持原因,应该给予投资者完整、及时的信披,才能让投资者得到做出更理性的投资决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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