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套房贷款政策(最新)
更新时间:2022年9月26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9月20日湖南省直公积金发布《关于配合推进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提供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以核减租赁住房1套。
1、家庭名下唯一1套住房已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且已有1套用于长租,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3、购房资格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为准,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或《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长租房合作协议》资料。因各商业银行对长租房后申请商业贷款的政策执行不统一,组合贷款业务暂不适用上述业务标准。
更新时间:2022年6月13日
根据长沙发布6月10日消息,市民将名下唯一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再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两套房的盘活一套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可按二套房贷款。
市住建局依当事人申请,出具《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供商业银行及公积金管理部门作为贷款审核的依据,并通过房产交易网签信息平台向金融机构及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结果查询。
拓展信息:根据《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 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根据个人情况依据现有购房政策可在长沙住房APP上进行预审查询是否拥有购 房资格,实际以购买房屋时资格审核申请最终审核结论为准。
相关链接>>>长沙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
Copyright @ 2015-2022 中国砍柴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4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