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证监会及其分支机构、沪深京三大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证协、中基协、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等官网梳理统计,以落款日期计算,在刚刚过去的1月,证券行业(含券商、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共收到22张罚单,涉及17家券商,其中涉及申万宏源证券罚单数量最多,共计3张;其次是长江证券、国泰君安和民生证券,各家均涉及2张。
从22张罚单违规业务类型来看,投行业务有15张,经纪业务有6张;资管业务有1张。
(相关资料图)
梳理一:涉及申万宏源证券罚单数量3张
2023年1月证券行业共收到22张罚单,但其中涉及申万宏源证券的罚单数量最多,共计3张。江西证监局发现,黄霞在申万宏源证券南昌县澄湖北大道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因此对黄霞出具警示函措施。江西证监局认为,申万宏源证券南昌县澄湖北大道证券营业部原经纪人黄霞在营业部任职期间的上述行为,反映该营业部对经纪人的合规管理不到位。该营业部应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加强合规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从而该营业部也受到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除此之外,北交所披露消息称,申万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北交所也对申万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约见谈话的措施。
另外,涉及长江证券、国泰君安和民生证券的罚单数量也各有两张。比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指出,国泰君安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对其罚款95万元;时任国泰君安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吉学对国泰君安上述违规行为负责,也被罚款4.25万元。
梳理二:“两中一华”保代遭监管措施
1月22张罚单中,共有8张罚单指出保荐代表人未能勤勉尽责,除了上述提到的申万宏源证券保荐代表人以外,还有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联合、东吴证券、东北证券、民生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不难发现,这其中包含“两中一华”的保荐代表人。
上交所指出,肖少春、路明作为中信证券指定的华大智造申请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充分关注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合作事项,也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报告;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合作事项取得进一步进展后才披露相关情况。
深交所指出,隋玉瑶、潘可作为中信建投指定生泰尔首发上市的保荐代表人,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未对发行人销售模式变动真实性、第三方回款等事项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作出的核查结论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不符。
江苏证监局指出,对浩欧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华泰联合证券负责的浩欧博持续督导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华泰联合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包括未能及时发现浩欧博资金占用违规行为等。孙圣虎、董雪松作为持续督导工作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梳理三:两家券商被暂停相关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1月,还有2家券商受到暂停相关业务的监管措施。上交所指出,联储证券作为21明升01、21明升02、21蓝创01、21蓝创02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联储证券作出《关于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联储证券采取暂不受理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材料2个月的监管措施。即自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3月6日,上交所暂停受理联储证券出具的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材料。
另外,云南证监局指出,太平洋证券于2017年3月设立并管理的“太平洋证券宁静12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期限匹配、估值方法上均不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按照要求不得新增规模,但太平洋证券仍违规新增该产品规模。云南证监局最终决定,对太平洋证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的行政监管措施。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VCG41184878150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彭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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